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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山东省快递协会要求各会员企业认真学习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
  • 2009-05-22 09:51

  •        近日,山东省快递协会发出关于认真学习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的通知,要求各会员企业高度重视,积极行动,认真组织好新《邮政法》的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工作。
           
            通知指出,各会员企业要充分认识新《邮政法》对快递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,采取多种形式,有组织、有计划、分层次的开展新《邮政法》学习和培训。要重点加强涉及快递条款的学习,尤其是快递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快件寄递、快件赔偿、快递从业人员等具体条款的理解和把握,形成全员学习新《邮政法》的热潮。通知强调,各会员企业要严格依法经营,不断规范企业管理,增强企业活力,提升快递服务水平,要积极适应新《邮政法》带来的各种变化,抓住机遇,加快企业发展。
     
            山东省快递协会拟成立学习、宣传、贯彻新《邮政法》协调小组,负责指导、协调快递行业的宣贯工作。同时,通过协会网站等媒介加强宣传,并已在会员企业中部署开展征文交流活动,为全省快递企业的学习、宣传新《邮政法》提供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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